2. 波兰签证种类:
1) 过境签证("A"):持有人可以一次或多次进入一个或多个机场国际转机区域或申根国家机场。
2) 申根签证("C"):持有人可以一次或多次进入申根区。自首次进入申根区之日起,六个月内,持续停留或陆续停留的累积天数不得超过三个月。
3) 国别签证("D"):持有人进入波,准许在波境内停留,或在一年的时间里,且签证有效期内,多次逗留申根区,累积停留天数超过三个月的权利。申根国家颁发的国别签证同样赋予持有人半年时间内赴其他申根国家旅行三个月的权利。
3. 签证持有者须按照签证上规定有效期和停留天数在申根区或波停留。停留时间不得超过签证有效期或在有效期内规定停留天数,以及按签证规定的起止日期,进入和离开申根区或波境内。
4. 签证有效期最长不超过五年,国别(D类)签证只在第一年时间里准许持有人在申根区停留。
5. 波签证自签发之日起三个月内有效。
6. 中文文件必须翻译成英语。
7. 所有文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材料签证
商务签证所需资料:
· 护照及首页复件;
· 2寸白底正面彩照(两张);
· 户口簿原件附所有页复印件;
· 中国公民身份证原件附复印件;
· 在华长期居留许可(只涉及除中国公民外的外国公民);
· 旅行医疗保险;
· 申请人偿付能力证明:
· 最近 3个月的银行对账单, 无需存款证明;
· 如果公司支付旅行及生活费用,需提供公司的偿付能力证明;
· 如果申请人自担费用,需提供申请人个人偿付能力证明;
· 员工偿付能力证明:
· 加盖公章的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 由雇主出具的证明信(英文件,或者中文件附上英文翻译) ,需使用公司正式的信头纸并加盖公章,签字,并明确日期及如下信息:
· 任职公司的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
· 签字人员的姓名和职务;
· 申请人姓名、职务、收入和工作年限;
· 准假证明;
· 公司的营业执照和雇主证明信原件:
· 盖章的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 需使用公司正式的信头纸并加盖公章,签字,并须包含如下信息:
· 任职公司的详细地址和联系人;
· 签字人员的姓名和职务;
· 申请人姓名、职务、收入和工作年限;
· 访问目的;
· 公司为申请人保留职位的证明;
· 支付旅行和生活费用的单位或个人;
· 活动或培训主办方的邀请函原件:
· 需使用公司正式的信头纸并加盖公章,签字,并须包含如下信息:
· 任职公司的详细地址和联系人;
· 签字人员的姓名和职务;
· 访问的目的和持续时间;
· 详细日程;
· 支付旅行和生活费用的单位或个人;
· 主办方是否为确保申请人按规定返回中国提供保证金;
· 提供商会注册证明(如果适用);
· 工作许可(如适用)
· 以下情况需要工作许可:
· 在职工作培训;
· 在成员国境内为任职公司工作;
办签流程
办签流程:
在线下单,订单确认,缴费,提交材料,
48小时内审核材料无误后提交使馆,
10个工作日出签。
注:护照寄送请使用顺丰,费用自理。
费用说明
预定须知
1) 中国公民持外交护照赴波兰免办签证。
2) 持公务普通和因私普通护照赴波兰,需在波兰驻华使馆或总领事馆办理签证。
2. 过境签证:申办过境签证须先办妥前往国的签证,波方发给准许停留3天的过境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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