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瑞典是申根协议国家。申根签证签发停留期一般不超过90天。
2. 中国公民如同时前往多个申根协议国,应向主要目的国驻华使领馆递交签证申请。如无法确定主要目的国,则应向停留时间最长的国家驻华使领馆递交。各申根协议国访问时长相等时,应向第一个入境国驻华使领馆递交。
3. 普通护照持有者必须亲自到使领馆递交签证申请。
4. 所有申请签证材料均需提交英文或瑞典文译文。
5. 必须购买涵盖整个旅行期间的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其中医疗、医疗救援保额至少3万欧元。
6. 递交申请之日后15个工作日内将会做出决定。对于个别申请,将有可能延长至30个工作日。
7. 如果申请已递交,使馆将视其为完整申请并立即开始处理。务必在递交申请的同时提交所有所需资料(参见相关种类签证项下所需文件清单)。
8. 如被拒签,不退签证费,但可以申诉。
9. 所有递交的申请材料,需同时提供复印件。
材料签证
签证申请需要材料
基本材料:
1) 护照或其他旅行证件,并附护照的身份页复印件一张。护照须在签证有效期后三个月仍有效。护照需由持照人签名,否则将被拒绝受理。
2) 一套用英文或瑞典文填写详尽的包含附表A的申请表。
3) 一张两寸护照照片。
4) 瑞典方邀请信(原件),包含如下内容:
⑴ 被邀请人的个人信息。
⑵ 预计停留期限。
⑶ 访问目的和行程安排。
⑷ 需签字并注明邀请方公司地址电话传真等。
5) 中方公司或单位的英文派谴函。应包含如下内容:
⑴ 申请者姓名,职务,访问目的,停留时间。
⑵ 回国担保。
⑶ 用公函纸书写, 领导签字,公司盖章并注明地址电话传真等。
⑷ 此派谴函必须为原件且签字人不能为申请人。
6) 双方公司(中方和瑞典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需在有效期内,瑞典公司营业执照的打印出具日期距申请日期不能超过一年。
7) 经济担保。(可在邀请信中或派谴函上说明何方承担您在瑞典的费用)。在瑞典所需资金为每天40欧元/人。
8) 保额不低于3万欧元的旅行医疗保险,保险需包含在整个申根区的旅行期间(直到离开申根区的欧洲当地时间24:00)。保单原件和一份复印件(保单必须为打印文本,不接受手写保单)。在申根国入境时,应随身携带该保单的原件,以备边防检查。如不携带,将有可能被拒绝入境。
9) 申请者应出示有效的中国居住证复印件。
10) 使领馆有权要求申请人进一步提供其他材料,补充信息或进行面谈。
11)预订返程票(建议您在取得签证后才付款)。
请注意:申请商务、短期培训、体育/文化或探亲/访友的签证无需提供返程票预订。
办签流程
办签流程:
在线下单,订单确认,缴费,提交材料,
48小时内审核材料无误后提交使馆,
7个工作日出签。
注:护照寄送请使用顺丰,费用自理。
费用说明
预定须知
1. 入境签证:瑞方依据申请人要求签发有效期和停留期的入境签证。
2. 过境签证:凡经瑞前往第三国,持联程机票不出机场且停留不超过24小时可免签,超过24小时应申办过境签证。申请过境签证须先办好目的国签证,提供机票订单,瑞方发给停留3天的过境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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